調試前的檢查工作:
1. 電源檢查:電源為三相四線制380V/50Hz,變壓器容量應滿足鍋爐總容量的要求。
2. 鍋爐房檢查:鍋爐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無結露或滴水,無粉塵、無腐蝕、無易燃易爆物品,室內照明良好。
3. 電控柜檢查:控制柜內部接線正確,無短路、散亂和松動現(xiàn)象,無明顯外露導線。各類元器件、儀表、開關等完好,標識清晰,無操作松動現(xiàn)象;
4. 鍋爐本體檢查:爐體應無較大損傷,附件安裝妥當、符合要求,電熱管組裝完好無損。充水后應無滲漏現(xiàn)象(尤其是電熱管組密封處);
5. 控制柜與鍋爐連接線的截面積規(guī)格是否滿足功率要求,導線兩頭銅片壓焊是否牢固,接線是否規(guī)范、牢固;
6. 管道系統(tǒng)檢查:管道連接正確,無泄漏現(xiàn)象,管路上儀表工作正常,系統(tǒng)已沖洗除污;
7. 水泵檢查:連接方向正確,用手撥動水泵電機葉輪,轉動靈活;
8. 相關設備、閥門、儀表等已調至正常工作位置,整個系統(tǒng)處于可運行狀態(tài)。
2噸酒店熱水鍋爐
通電試運行:
系統(tǒng)經專業(yè)技術人員檢查無誤后,方可通電進行調試。
a、 系統(tǒng)有“自動”和“手動”兩種工作狀況,調試時應先選用“手動”模式,將控制柜上的選擇開關旋至“手動”檔;
b、 合上電源、電源指示燈、相關儀表都應有指示或顯示;
c、 根據(jù)實際運行要求,在儀表上設定相關參數(shù):如溫度上限、溫度下限、溫度極限、壓力極限等;
d、 采用“點動”方式啟動循環(huán)水泵,觀察泵的轉向是否正確,若反向運轉,則切斷電源,倒接電機電源接線至轉向正確;
e、 手動運行正常后,則將“選擇開關”撥到“自動”檔,讓系統(tǒng)自動運行,觀察系統(tǒng)運行是否正常,各儀表是非工作正常;
f、 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按下電控柜面板上的“急停”按鈕,可無條件切斷系統(tǒng)運行,檢修后再按此按鈕,系統(tǒng)將自動恢復運行;
、 試運轉正常后,連續(xù)觀察系統(tǒng)運行24小時,仔細觀察是否有異?,F(xiàn)象,若無異常,鍋爐可正式投入使用;
h、 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可通過檢測或觀察儀表的有關數(shù)據(jù)判斷鍋爐的工作情況;
i、 連續(xù)運行8小時,仔細檢查鍋爐運行情況,評估鍋爐是否達到設計要求。
鍋爐操作人員應當根據(jù)終端用戶蒸汽量、熱負荷的變化及時調度、調節(jié)鍋爐的運行數(shù)量和鍋爐出力,有條件的鍋爐可安裝鍋爐負荷自動調節(jié)裝置。多臺鍋爐的系統(tǒng)宜配置集中控制裝置,保證鍋爐運行平衡,處于經濟運行狀態(tài)。鍋爐介質參數(shù)的選取應當滿足使用要求,不應當使鍋爐的額定出口壓力和溫度與使用的壓力、溫度相差過大。
9、鍋爐的正常排污率符合以下要求:
⑴、以軟化水為補給水或者單純采用鍋內加處理的工業(yè)鍋爐不高于10%;
⑵、以除鹽水為補給水的工業(yè)鍋爐不高于2%。
10、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高耗能特種設備節(jié)能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建立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效技術檔案。有條件的使用單位應當將鍋爐產品能效技術檔案與產品質量檔案和設備使用檔案集中管理(相同部分檔案資料可保存一份)。鍋爐能效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⑴、鍋爐產品隨機出廠資料(含產品能效測試報告);
⑵、鍋爐輔機、附屬設備等質量證明資料;
⑶、鍋爐安裝調試報告、節(jié)能改造資料;
⑷、鍋爐安裝、改造與維修能效評價或者能效測試報告;
⑸、在用鍋爐能效定期測試報告和年度運行能效評價報告;
⑹、鍋爐及其系統(tǒng)日常節(jié)能檢查記錄;
⑺、計量、檢測儀表校驗證書;
⑻、鍋爐水質處理檢驗報告;
⑼、燃料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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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鍋爐房集中儀表控制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與鍋爐間運行層同層布置;
2 宜布置在便于司爐人員觀察和操作的爐前適中地段;
3 室內光線應柔和;
4 朝鍋爐操作面方向應采用隔聲玻璃大觀察窗;
5 控制室應采用隔聲門;
6 布置在熱力除氧器和給水箱下面及水泵間上面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處理系統(tǒng)、熱交換系統(tǒng)、運煤系統(tǒng)和油泵房,宜分別設置各系統(tǒng)的就地機柜室。
4.3.4鍋爐房宜設置修理間、儀表校驗間、化驗室等生產輔助間,并宜設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廁所等生活間。當就近有生活間可利用時,可不設置。二、三班制的鍋爐房可設置休息室或與值班更衣室合并設置。鍋爐房按車間、工段設置時,可設置辦公室。
4.3.5化驗室應布置在采光較好、噪聲和振動影響較小處,并使取樣方便。
4.3.6鍋爐房運煤系統(tǒng)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運入鍋爐爐前。
4.3.7鍋爐房出入口的設置,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l 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但對鍋爐房,當爐前走道總長度小于12m,且總建筑面積小于200m。時,其出入口可設1個:
2非鍋爐房,其人員出入口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
3鍋爐房為多層布置時,其各層的人員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樓層上的人員出入口,應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樓梯。
4.3.8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室外開啟,鍋爐房內的工作間或生活間直通鍋爐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
4.4工藝布置
4.4.1 鍋爐房工藝布置應確保設備安裝、操作運行、維護檢修的安全和方便,并應使各種管線流程短、結構簡單,使鍋爐房面積和空間使用合理、緊湊。
4.4.2 建筑氣候年日平均氣溫大于等于25℃的日數(shù)在80d以上、雨水相對較少的地區(qū),鍋爐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當鍋爐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時,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4.4.1條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選擇適合露天布置的鍋爐本體及其附屬設備;
2 管道、閥門、儀表附件等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減少熱損失的措施;
3 應將鍋爐水位、鍋爐壓力等測量控制儀表,集中設置在控制室內。
4.4.3風機、水箱、除氧裝置、加熱裝置、除塵裝置、蓄熱器、水處理裝置等輔助設備和測量儀表露天布置時,應有防雨、防風、防凍、防腐和防噪聲等措施。
居民區(qū)內鍋爐房的風機不應露天布置。
4.4.4鍋爐之間的操作平臺宜連通。鍋爐房內所有高位布置的輔助設施及監(jiān)測、控制裝置和管道閥門等需操作和維修的場所,應設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臺和扶梯。閥門可設置傳動裝置引至樓(地)面進行操作。
4.4.5鍋爐操作地點和通道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2m,并應符合起吊設備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鍋筒、省煤器及其他發(fā)熱部位的上方,當不需操作和通行時,其凈空高度可為0.7m。
4.4.6鍋爐與建筑物的凈距,不應小于表4.4.6的規(guī)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當需在爐前更換鍋管時,爐前凈距應能滿足操作要求。大于6t/h的蒸汽鍋爐或大于4.2Mw的熱水鍋爐,當爐前設置儀表控制室時,鍋爐前端到儀表控制室的凈距可減為3m;
2當鍋爐需吹灰、撥火、除渣、安裝或檢修螺旋除渣機時,通道凈距應能滿足操作的要求;裝有快裝鍋爐的鍋爐房,應有更新整裝鍋爐時能順利通過的通道;鍋爐后部通道的距離應根據(jù)后煙箱能否旋轉開啟確定。
㈡ 煮爐
⑴ 鍋爐各零部件安裝完畢,系統(tǒng)正常,水壓試驗合格,確認各部件均能安全啟動運轉的條件下即可煮爐。煮爐的目的是為了清除鍋爐內部的雜物和油污,煮爐時爐內需加入適當?shù)钠?,去掉油污等物?br />
⑵ 煮爐可采用純堿(Na2CO3)或(Na3PO4·12H2O)等品,其用量以鍋爐容積計,前者為5k/m3,后者為3k/m3。煮爐所用上述物應配制成濃度為20%的均勻溶液,不得將固體品直接加入爐內。
⑶ 將已處理的軟水注入爐內,上水速度要緩慢,進水溫度一般不高于40℃。當水位在低水位時,即關閉給水閥,觀察鍋爐水位是否穩(wěn)定。加入爐水時鍋筒上應打開空氣閥,排出爐體內的空氣。進水完畢,應檢查鍋爐人孔蓋、手孔蓋、法蘭結合面、排污等有無泄漏現(xiàn)象。
⑷ 鍋爐點火,開始用單段微火燃燒,12小時內鍋爐保持不起壓力為準。隨后鍋爐壓力緩慢升到0.4MPa維持12小時。然后停止燃燒,讓壓力逐漸降至0.1MPa,水溫低于70℃,開啟排污閥讓爐水全部放盡。
⑸ 壓力降至0MPa待鍋爐冷卻方可開啟人孔,用清水沖洗鍋爐內部,并檢查至無油垢時,才算煮爐完畢,否則再按上述要求,再次煮爐。
煮爐結束后,應交替進行持續(xù)上水和排污,直到水質達到運行標準;然后應停爐排水,沖洗鍋爐內部和液接觸過的閥門,并應清除鍋筒內部的沉積物,檢查排污閥有無堵塞現(xiàn)象。
◆ 凡鍋爐人孔、手孔打開后,在關閉人孔、手孔時須更換密封襯墊。
鍋爐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熱能,把水加熱成為熱水或蒸汽的機械設備。鍋爐包括鍋和爐兩大部分,鍋的原義是指在火上加熱的盛水容器,爐是指燃燒燃料的場所。
鍋爐中產生的熱水或蒸汽可直接為生產和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熱能,也可通過蒸汽動力裝置轉換為機械能,或再通過發(fā)電機將機械能轉換為電能。提供熱水的鍋爐稱為熱水鍋爐,主要用于生活,工業(yè)生產中也有少量應用。產生蒸汽的鍋爐稱為蒸汽鍋爐,又叫蒸汽發(fā)生器,常簡稱為鍋爐,是蒸汽動力裝置的重要組成部分,多用于火電站、船舶、機車和工礦企業(yè)。
鍋爐承受高溫高壓,安全問題十分重要。即使是小型鍋爐,一旦發(fā)生,后果也十分嚴重。因此,對鍋爐的材料選用、設計計算、制造和檢驗等都制訂有嚴格的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