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城市用地分類
1.1.1、 城市用地分類適用于各階段的城市規(guī)劃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類以土地的使用功能為主導因素,兼顧其他相關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類采用大類、中類和小類三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大類、中類、小類。
1.1.4 、其中,R、C、M、W、U、S、T、D、G類用地屬于城市建設用地,E6類用地屬于村建設用地;其余為非建設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類時,應根據(jù)工作性質(zhì)、工作內(nèi)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類的全部或部分類別。
1.1.6 、增城市城市用地分類和代號應符合表1.1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