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水位和汽包水位的區(qū)別
返回列表 來源:銀晨鍋爐 發(fā)布日期:2016-03-27 17:33
汽包水位和鍋爐水位是一個概念。鍋爐水位在《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40條 水管鍋爐鍋筒的最低安全水位,應能保證下降管可靠供水。鍋殼鍋爐的最低安全水位,應高于最高火界100mm。對于直徑小于或等于1500mm臥式鍋殼鍋爐的最低安全水位,應高于最高火界75mm。
第157條 水位表應有下列標志和防護裝置。
1.水位表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顯標志。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應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且應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表的上部可見邊緣應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