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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調(diào)試
1)壓力表:
①.壓力表管中介質的工作溫度不應超過80℃,不能將蒸汽直接通入表內(nèi),應在連接彎管內(nèi)存滿水后再使用。
②.壓力表管及連接管應定期進行沖洗。
③.平時應準備一個經(jīng)檢定合格的壓力表作備品,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停滯、失準等現(xiàn)象,應及時更換,壓力表裝用后應定期校驗,并加封印。
2)水位計:
①.玻璃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若發(fā)生明顯污染,經(jīng)沖洗擦拭仍不干凈時,應更換。
②.每班應進行一次水位計的沖洗檢查,當鍋爐開始就保持有壓力時,則在點火之前進行;若沒有壓力時,則應在產(chǎn)生蒸汽開始升壓時進行。
③.水位計閥門隔一定時間拆卸檢修一次,以維持操作靈活。
3) 安全閥:
①.運行的鍋爐應定期進行安全閥手動排放試驗。
②.當安全閥蒸汽泄漏時,不得對彈簧安全閥壓緊彈簧或對杠桿安全閥不得用外力重錘加重,應使用手動拉桿等辦法活動閥座進行處理。
③.若安全閥在達至整定壓力而仍沒有起跳排放時,在用手動提升杠桿使其排放之后,再整定壓力試驗能否排放。當動作達不到要求時,則應停爐拆開檢修。
4) 排污裝置:
鍋爐連續(xù)排污和定期排污的作用:連排是為了把汽包內(nèi)的含鹽濃度大的爐水給排出去,定排是為了把爐水底部的水渣,水銹等排出去。
排污操作如下:
①.排污要在鍋爐壓火或低負荷時進行,且應短促間斷進行;
②.排污前要將鍋爐水位調(diào)制接近正常水位上限,排污時要嚴密監(jiān)視水位,防止造成鍋爐缺水;
③.操作排污閥的人員,若不能直接觀察到水位計的水位時,應與水位計的監(jiān)視人聯(lián)系共同進行排污。
④.若多臺鍋爐共用一根排污總管,而每臺鍋爐排污管上無逆止閥時,禁止同時排污;
⑤.排污時不能進行其他操作,若必須進行時,應先停止排污;
⑥.排污時,先開啟靠近鍋爐的慢開閥,然后再稍開快開閥,放盡積水后關閉;
⑦.排污操作結束后,將排污閥關閉后,應檢查排污管道出水口確認無泄漏。
操作注意事項
1)排污:按鍋爐水質要求,每班手動排污1 次,排污需適量,不得將爐水排空。排污最好在停爐后或在氣壓低于0.03MPa時進行,排污前鍋爐水位須高于正常水位。
2)水位表的沖洗工作每班一次,沖洗步驟如下:
①.開啟水位表的放水閥,使汽連管、水連管、水位計本身受到汽和水的沖洗;
②.關閉水連管閥門,使汽連管及水位計本身受蒸汽的沖洗;
③.打開水連管閥門,關閉汽連管閥門,使水連管受到水的沖洗;
④.打開汽連管閥門,關閉放水門,沖洗工作結束,恢復水位計的正常運行。
⑤.觀察水位是否平穩(wěn)上升,否則應按要求重新沖洗水位表。
注:沖洗時應防止有同時關閉水連管閥門及汽連管閥門的現(xiàn)象;沖洗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止燙傷;沖洗后保證水位表指示清晰、準確。
3)在最初運行的一個星期內(nèi)請密切查看配電柜內(nèi)的電氣元件的工作情況,如有松動,請緊固。
4) 除報警提示需立即清除水垢外,還必須定期檢查鍋爐有無水垢,如果有也需及時清理,以防水垢探測偶然失效
5)停爐后要及時關閉出汽口的主汽閥和進水口的進水閥,防止空氣進入鍋內(nèi),減少空氣中氧氣與鍋殼等發(fā)生反應,導致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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